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青馬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中文名稱為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青馬社團,在校黨委領導、校基礎教學部指導下的非營利性的、學術性的學生社團。
第二條 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青馬社團的宗旨是加強對馬克思主義的學習和宣傳,特別是對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的學習和宣傳,使廣大同學樹立馬克思主義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申請加入本社團的會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東營科技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三)擁護本社團章程。
(四)有加入本社團的意愿。
第四條 社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退出本社團。
(二)優先參加本社團組織的活動,獲得每學期參加內部學習培訓的權利。
(三)參加本社團全體會員大會,并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獲取社團信息(包括會議通知、活動安排、人事任免、財務狀況等)。
第五條 社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社團章程和相關規定;
(二)認真學習研究和宣傳馬克思主義理論,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重大決議,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
(三)維護本社團形象和名譽,不得以本社團名義做出損害本社團形象和名譽的事情。
(四)加入本社團時,會員必須按照要求填寫申請表和問卷調查表,以便備案記錄。
(五)為本社團運作和發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本社團設立顧問委員會,由學校有關領導和老師、專家和學者組成。
第七條 本社團聘請指導老師兩名,指導老師對具體工作予以指導和支持。
第八條 本社團設會長一名,主持本社團的全面工作,對外代表本會。設副會長若干名。本社團實行會長負責制。下設秘書處、理論部、宣傳部、人力資源部、內聯部、外聯部,每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若干名,其中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各部職能具體要求如下:
1. 秘書處:負責本社團的各類文字性材料,起草會員檔案,整理歸檔;
2. 理論部:負責組織理論的學習,通過征文比賽、座談會、讀書會進行;
3. 宣傳部:負責對外的宣傳工作;
4. 人力資源部:負責會員招新工作,以及相關活動的人員安排,編制本會通訊錄;
5. 內聯部:負責內部的聯絡工作,包括內部活動通知、組織本社團成員開展各項活動等;
6. 外聯部:負責本社團的對外聯絡工作,與校內社團及相關組織的聯絡;
7. 社會實踐部:開展具體的實踐學習活動;
第九條 本學社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研究會常設機構為研究會常委會。研究會常委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各部部長組成,負責研究會的決策工作。
第十條 本社團會長由推薦選舉的方式產生;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各部部長由會長提名,常委會表決通過后決定;各部門的工作人員由該部負責人招聘,報常委會批準。
第十一條 本社團根據需要設立專題研討小組,各小組可按本社團的具體要求獨立地有針對性地開展學習、宣傳、研究活動。
第十二條 會長有提出辭職的權利,辭職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給出,由常委會通過并報校團委同意后方可生效。會長辭職后,由常委會選舉推薦一名副會長暫代會長之職,直至再次選舉出新會長。
第十三條 各部負責人有提出辭職的權利,辭職報告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經常委會批準方可生效。
第十四條 常委會成員在一學期有兩門課程補考時,應主動提出辭職。
第四章 活動
第十五條 本社團的活動經費主要來源于上級組織撥付經費。
第十六條 本社團經費歸研究會所有,主要用于購買學習書籍,開展各類學習實踐活動,任何級別的會員不得將其用于與社團發展無關的事項。
第十七條 任何需要使用社團資金的行為,必須經會長批準后方可實施。事后必須開具相關證明(發票或結算單)。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研究會常委會通過后報全體會員大會審議,2/3以上會員通過并報校團委同意后生效。
第十九條 本章程經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青馬社團第一次全體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條 當常委會全體成員或2/3會員要求解散社團時,向校團委學校逐級申報經同意后方可解散。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青馬社團所有。
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青馬社團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