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我校今年困難學生認定工作要嚴格按照上級的文件精神,根據學生實際困難情況進行。上級下發的在資助名單的519人的檔級認定已進行校內公示,各學院有不同意見的要在5號前提出改正意見。其他困難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要在11月2日-5日展開,請各學院通知所有在校其他困難學生參加評選(包括高職擴招學生),并在11月6日前完成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調查認定匯總表(見附件)。
一、認定辦法:
1.喪父喪母,多子女學齡內三人及以上,父母殘疾三四級,兄弟姐妹殘疾一二級認定中檔;以上四種情況同時有兩種及以上的可認定高檔。
2.多子女學齡內2人,國家貧困縣,低保、建檔立卡的,只存在一種情況的,可認定低檔;這四種情況同時存在兩種及以上的可認定中檔。
3.孤兒,父母殘疾一二級的,認定高檔。
4.喪父或喪母單親家庭學生,如果還有多子女學齡內二人及以上、貧困地區、建檔立卡、殘疾、低保等其中任何一種情況的,認定高檔。
若還有未盡事宜,由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補充。
二、認定程序
1.學生申請
沒有名額限制,申請學生根據《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調查匯總表》中六種困難情況提交證明材料。
2.班級上報
各班級匯總《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調查匯總表》和困難學生申請證明材料,上報學院資助審核小組。
3.學院審核公示
各學院資助審核小組根據學校制定的認定辦法,根據學生提交的材料,結合學生實際表現為申請學生劃定檔級。與學校制定辦法有出入的,要在學院審核認定記錄里做好說明。
認定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3天,無異議,上報學生處。
4.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審核公示
學生處匯總各學院上報《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調查匯總表》和學院資助認定工作記錄,審核通過后,在全校范圍公示五天。無異議,上報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審核。
5.建立困難學生檔案
三、認定公示
本次認定,執行兩級公示,即學院公示和學校公示。
1.學院困難認定結果請于11月9日-11日,公示于學校二級學院網站和各班級群里。
2.公示內容不能泄露學生隱私,只公示困難學生所在班級和困難檔級,不能公示具體困難情況。
3.其他學生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輔導員、向學院資助工作負責老師和領導反映。
4.12日將二級學院資助評審小組成員名單、其他困難學生認定公示和困難學生調查認定匯總表、學院認定工作記錄上報學生處。(電子版紙質版都要)
本次困難認定不是國家助學金評選,只上報有實際證明材料的困難學生。如認定困難學生人數不到國家助學金名額數,將由各學院自行擬定辦法,根據剩余名額按比例發回各學院,讓其他困難情況學生繼續參評。如超過國家助學金名額數,將根據各學院匯總名單的困難情況和各學院在校生比例進行調整。最終結果報請學校資助領導小組同意后,在13日到19日在校網站公示。
四、誠信教育
國家助學金,是全國人民資助暫時困難的學生的,是幫助他們度過困境的,不是讓他們揮霍享受的。可以爭取,但決不可以爭搶。這是一個人的志氣,是一個人的人格。教育學生,一定實事求是參評,無論得失都要感謝國家的資助政策,感謝老師們的辛苦付出。擁有感恩的心的孩子,才有未來。
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調查認定匯總表:/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29/202011021025473.xlsx
學生處
2020年11月1日